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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扔摔4岁男童致其颅脑损伤,只是停职未免太轻描淡写

时间:2023-05-05 12:36:49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资料图片)

5月5日,“老师扔摔致4岁男童颅脑损伤”的话题冲上热搜。

今年3月6日,柳先生接到幼儿园老师电话,称他的小孩“从椅子上摔了下来”,医生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头皮血肿”。此后几日,孩子多次提到“老师打人”,甚至经常熟睡中惊醒,说梦到老师打人。直到看了监控,柳先生才发现,教师李某有扔摔孩子的行为。5月4日下午,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办公室高主任回应称,教育局派出了专人负责处理,局里也下发过相关文件,“涉事老师李某是有教师资格证的,现已经对其作出停职处分。”(据5月5日海峡都市报)

视频监控显示的画面,哪怕不是家长,看了也觉得心疼和气愤!孩子好端端地坐在椅子上,并没有什么过度吵闹的行为,该名教师不由分说地走过去,抓住孩子双臂,将孩子提了起来,随即摔在地上。才4岁的孩子,好动是极为正常的天性,即便有些吵闹的行为,身为幼师也应该予以关怀和引导,怎么能对身心脆弱的幼童,做出如此粗暴的伤害行为?

涉事教师对孩子实施了扔摔行为(来源:监控视频截图)

而据家长所述,涉事教师、幼儿园和教育部门对于此事的处理,更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首先,该教师与园方都没有主动告知家长实情,隐瞒了暴力行为,谎称是孩子自己摔伤,如果不是孩子出现严重的“创伤后遗”症状,恐怕家长到现在都被蒙在鼓里;而在家长查看监控,确认该教师对幼儿实施暴力行为之后,该教师与园方对事件的处理态度也是拖延推诿,至今连个正式的道歉都没有。直到舆论沸腾,媒体介入,才有了一个“有教师资格证,已经停职处分”的回应。

但问题是,孩子的伤情已经构成了轻微伤,心理上也很明显受到了伤害,涉事教师李某的行为按照法律来说,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受到法律制裁。而且,她身为幼儿教师,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和操守,甚至利用职务之便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更应依法从重处罚。仅仅一个停职处分,未免过于轻描淡写,麻木不仁。

被扔摔孩子的诊断证明(来源:钱江晚报 受访者供图)

近年来,幼师虐待伤害儿童的事件,屡见不鲜,不少家长和热心网友,都不断地呼吁要提高幼师的准入门槛,拒绝那些毫无爱心、缺乏自控力的“暴力老师”进入幼师队伍。虽然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中,也的确设置了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考核点,但从多起事件来看,有资格证,真不等于能当好合格的幼师,还是有不少幼儿教师,素质低下,道德缺失,法治观念淡薄,缺乏对职业的敬畏和认知。如果任由这样的人混在幼师队伍里,家长怎么安心,社会怎么放心?

儿童是花朵,是希望,更是未来。童年受到的伤害,可能需要一生去治愈。所以,对儿童的保护,再怎么小心严谨都不为过。而当前幼托行业的监管政策,仍有许多空白和缺失,从当地教育部门对于此事处理的迟缓和优柔,就可见一斑。大家的呼吁非常迫切,从法律、国家投入、社会支持等多个方面,织密织牢儿童保护网,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人、情绪不稳定的人、对幼儿缺乏爱心和耐心的人,都拦截在教师队伍之外,不但非常必要,而且迫在眉睫。

一方面,应依法严惩虐待伤害儿童者,让伤害孩子的人付出沉重代价,震慑潜在的虐童行为;另一方面,要完善各项预防和处置措施,让虐待儿童的行为无所遁形。唯有如此,才能防范类似的暴力行为侵蚀校园,真正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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