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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整改不彻底 转换关键词仍可搜出

时间:2022-01-21 11:32:44    来源:羊城晚报    

“消字号”成护身符?多数产品无备案信息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牙膏产品应参照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但不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

不过,相较于走“妆字号”备案的牙膏产品来说,一些口腔抑菌膏自称走的是“消字号”备案。

在京东修正洁肤旗舰店,一款有超5万评价、名为“幽螺倍健口腔抑菌膏”的产品就以牙膏为名进行宣传。客服对记者表示,产品是“消字号”备案的,抑菌膏可以当作普通牙膏使用,只不过多了抑菌作用。天猫净幽灵旗舰店客服也表示,自家产品是“消字号”备案的。

随后,记者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对上述产品进行查询,却未发现其备案信息。

关于抑菌膏的法规目前还在完善中。国家卫健委曾于2019年在《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抑菌剂是具有一定抑菌作用且抑菌率≥50%,不以治疗疾病或者改善皮肤、黏膜的症状为目的的液体制剂。

“抑菌膏是一个灰色地带,这些平台上销售的口腔抑菌膏很多就是普通的牙膏,只是为了逃避牙膏的监管,用口腔抑菌膏的名字来混淆概念而已。”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刘忠告诉记者,要产生真正的抗菌、抑菌效果,需要让有效成分与细菌进行物理上的接触,并且能够驻留一段时间,通过刷牙来抑菌并不科学。

刘忠还提醒,所谓的冷敷凝胶也并非牙膏,不具备清洁功能,宣传中也不应出现“牙膏”字眼。

事实上,2021年底,国家药监局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158号)”,在品名举例方面删除了“医用冷敷贴”“冷敷凝胶”等,意味着在市场上第一类械字号产品不能再叫“冷敷凝胶”。

“抑菌”“hp”用词易误导 平台或需承担连带责任

面对官方“点名”,记者发现,大多数产品已不再提及幽门螺旋杆菌,却将“抑菌”“去口臭”“hp”作为产品关键词。同时,在天猫的必幽停、净幽灵等品牌旗舰店和一些非品牌官方渠道,“全家无幽”的字眼仍然零星可见。

“无论是消毒品还是化妆品,都不能宣传治疗效果,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能对消费者进行欺骗、误导。这是广告法里面明确规定的,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中国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骏荣分析称,首先,“抗菌”“hp”的字眼存在宣传模糊、让消费者可能产生误解的情况。其次,“抗菌”中的“菌”可以属于广义的细菌定义,如果其后有“hp”的字眼,而“hp”在一般情况下指的是幽门螺旋杆菌,这样的宣传就存在引人误解、混淆视听的情况。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看到,近半年来有一些针对“抗幽牙膏”的消费者投诉。例如,有消费者在拼多多的某大药房旗舰店购买了幽门螺杆菌口腔抑菌膏,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没有商家宣传的清新口气效果,同时查看相关内容后,发现牙膏宣传的抗幽门螺杆菌效果并不存在。

除了在宣传上采用引人误解的字眼,一些牙膏产品还用品牌名暗示“抗幽”功效,如“幽螺莎星”“必幽停”“净幽灵”等。记者查阅天眼查资料发现,幽螺莎星的日化用品由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目前状态为等待驳回复审;必幽停的日化用品商标由梅州市和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申请,目前未被受理。

谢骏荣表示,这些品牌命名违反相关规定,根据即将出台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牙膏命名涉及功效宣称内容的,该产品应当具有与命名内容相符的实际功效,且功效宣称用语不得超出功效分类目录确定的允许宣称范围。即便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来看,该类产品的命名也存在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情况。

电商平台上“抗幽牙膏”宣传乱象频出,平台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谢骏荣则表示,平台对此有注意义务。陈音江也认为,平台对商家和商品要进行一些日常审核和管理,一旦存在欺诈消费者、虚假宣传行为,尤其是这种涉及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要及时地采取措施,否则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黄婷 陈泽云 实习生 郑祖钦)

关键词: 电商平台 整改不彻底 抗幽牙膏 暗示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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