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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视讯!子长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时间:2023-03-16 12:30:36    来源:子长融媒体中心    

今年的3月15日,是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子长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税务局、公安局等20多家行业单位,结合3月份学雷锋活动月,在四路口广场举行以“提振消费信心、共享放心消费”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孟伟指导活动。

王孟伟在指导活动时指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相关部门要善于监管,切实保障市场安全有序,切实强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能力,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筑牢消费维权共建共治“保护网”,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敢于监督,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计量法》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讲解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消费维权问题时,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等,讲授近年来维护消费权益热点问题,增强消费者鉴假维权能力,警示广大消费者应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


【资料图】

市民  刘建慧:今天在这看到执法部门收缴的许多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白酒和香烟等产品,说明执法部门执法力度在不断加大,确实为保护我们老百姓的饮食安全下了很大的功夫。

市民  罗海飞:刚才工作人员给我讲解了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常识,让我们学会如何辨别产品真假,明白如果买到假冒产品如何进行投诉维权。希望执法部门经常举行这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让制假售假者无处藏身。

子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武占斌:我们希望通过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消费知识咨询、投诉举报现场受理等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今年主题的认识,引导消费者不断提高放心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促进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下一步,我们将动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持续广泛开展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依法维护权益。

随后,在子长市垃圾填埋场,对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

记者|陈延鹏

编辑|刘国利

责编|杜程政  王   平

审核|李红梅  薛金平

监制|王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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