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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花168元买氛围灯,到家开灯后却变“鬼屋”,男子:太过分了

时间:2023-01-23 13:30:50    来源:看晓天下事    

陕西西安。男子父亲花168元在网上买了一个氛围灯,本打算在三十当天晚上弄点气氛,不料,当氛围灯换上的一瞬间,屋内的氛围却变得诡异起来,与其说是有情调,倒不如说是“鬼屋”更恰当一些。

在父亲换上灯以后,一家人原本是非常期盼它的效果,男子也是早早地打开手机准备录像,谁知按下开关后,原本黑暗的屋子,先后出现了红色、绿色、蓝色的灯光,灯光下还有几个字映射出来,令人难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男子田先生说,父亲在网上购买时,看到介绍是过年的气氛灯,而且很大,可以当做灯笼用,还可以照出彩色的字。谁知换上灯的一瞬间,一家人都懵了,后来拆下来仔细看一下,发现就是两个塑料小灯泡,成本还不到3块钱,却卖了168元,实在太坑人了!

有网友说:这氛围太诡异了,不建议老人进行网购。

其实从这件事来看,和谁下单没关系,或许这种东西,更多是老人喜欢下单,但只要网购的,应该都有过类似的情况,所以能理解这个心情。有时候网购时,看到介绍的天花乱坠,在脑海中想象得很好,可是真的下单收货,就发现和想象中的根本不一样,索然无味。

那一件商品成本几块钱,卖一百多违法吗?

本质上来讲,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规则,中国实行市场经济,除部分由政府定价商品外,其他商品价格由市场自由调节。只要是买卖双方自愿商定的价格,买方对商品的用途、质量、性质有充分了解的,就是合法行为。相反,商品高价买入,低价卖出是不正常的表现,有可能涉嫌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不过如果卖方刻意隐瞒商品缺陷,或以欺诈、胁迫方式强迫买方购买的,买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买卖合同,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卖方进行赔偿。

具体而言,如果商家在介绍时,只是说灯泡大,会变化颜色,那这种情况也算是符合实情。但如果夸大,说材质是如何高级,结果最后发现是塑料,那就属于销售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当然,网购商品是可以无条件退货退款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由此可见,只要氛围灯没有破坏,不影响二次销售,就可以进行退货退款。不过还是要提醒大家,在网购时,尽量还是对比一下,看一看评论综合参考一下,不然就算退货,也是挺麻烦的一件事。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发现就是 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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