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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六旬老汉和女友分手后 为追讨“欠款”持刀埋伏砍杀女友

时间:2022-04-09 16:34:39    来源:腾讯网    

陕西汉中67岁老汉郑某和女子孙某谈恋爱期间,给她花过不少钱。两人分手后,郑某觉得人财两空,持刀埋伏追讨欠款。遭拒后他持刀砍杀孙某,被孙某的女儿制止。2022年4月,郑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男子郑某67岁,家住陕西汉中。郑某与被害人孙某在谈男女朋友时,有过经济往来。在两人分手后,郑某向孙某追索“欠款”,遭到孙某拒绝,郑某便产生杀人念头。

案发当日中午,郑某到一零一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大门口附近的杂货店购买一把单刃刀具。14日早7时许,郑某持该刀具在本厂老年活动中心伺机等候孙某。

当日8时许,孙某骑电动车带外孙子返回行至住宅楼下时,郑某持刀走向孙某并向孙某索要4万元“欠款”,孙某未答应。郑某便用刀向孙某左腹部进行捅刺,后又连续挥刀向孙某脖子和身上乱砍。孙某大声呼救,并用双手奋力遮挡和躲闪。孙某之女曹某听见母亲的大声呼救后,下楼挥舞两把菜刀冲向郑某。郑某见状便逃离现场,后被民警抓获,孙某被送往汉中三二〇一医院进行抢救。经鉴定:孙某外伤致面部损伤评定为轻微伤,外伤致腹部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郑某被抓后,律师称,郑某系初犯、偶犯,事出有因,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不大;被害人性格的强硬导致了误解和暴力行为的发生;犯罪未遂,情节较轻,有所节制;认罪认罚,积极悔罪。建议对郑某减轻处罚,在法定刑三年以下量刑。

汉中市南郑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郑某因琐事对被害人心生不满,遂产生杀人念头,持刀捅刺被害人,致被害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关键词: 故意杀人罪 陕西汉中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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