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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江县法院用法治护航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环境

时间:2023-05-19 05:29:28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擦亮世界自然遗产地名片

——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保护生态环境纪实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官走进环江世界自然遗产地开展法治宣传。

“世遗产地在环江,山清水秀天又蓝;大家齐心保护好,幸福生活万年长……”法治山歌在毛南山乡持续唱响。

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群众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写照,也是环江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能动作用、用法治行动擦亮环江世界自然遗产地名片的成功实践。

探索保护生态环境新思路

九年前,“环江喀斯特”作为“中国南方喀斯特”第二期的一部分“申遗”成功,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环江喀斯特”与“荔波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2007年申遗成功)天然连成一体,展现了峰丛、峰林、洼地、谷地、洞穴等类型的喀斯特景观,反映了一个完整而独特的喀斯特演化过程,具有不可估量的美学价值和科学价值。

2022年10月21日,环江县法院联合广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来到贵州省荔波县茂兰人民法庭参观,与荔波县人民法院、贵州省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茂兰法庭召开“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并与荔波县法院共同签署《茂兰—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书》,推动两地法院以及两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局)联动协作,形成“法院+保护区管理中心(局)两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模式。

由此,以建立联席会议、一体办案、裁判统一、执行联动、多元共治、审判协助、信息共享、普法协同的八项司法协作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共同推进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为工作目标,致力为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环境资源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大格局基本形成。

环江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参与自治县人大讨论、修订,推动保护环江世遗生态立法工作,夯实世遗生态保护法治基础。2022年11月1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审执融合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真的不知道‘蚂’不能抓,只怪我们不懂法,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因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刑的韦某富后悔不已。

2020年3月24日20时许,韦某富等4名在保护区缓冲地带打工的村民到农田抓野生蛙(俗称“蚂”)。当日23时,4人被环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经清点,4人共抓获野生蛙116只。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2022年12月,家住川山镇下寨屯的玉某、玉某某为种植牧草养牛,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保护区内雇请他人砍伐自家的林木。法院认为,被告人玉某、玉某某违反森林法规,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林木,滥伐的数量27立方米,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二被告人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其居住社区亦无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决定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这些例子是环江县法院用法治护航世遗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

针对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特殊性,环江县法院还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素质够强、熟悉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执行员、审判辅助人员和聘请具备环境资源专业知识的特邀调解员,成立集审判执行于一体的专门审判执行团队,构建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三合一”的审判执行模式。

据统计,2020年至2023年4月20日,环江1500元。鉴定,116只野生蛙中有2只虎纹蛙,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余下114只蛙为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富等4人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4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购买鱼苗增殖流放,可从轻处罚。法院判决4人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各处罚金县法院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4件,审结111件154人。

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3000多亩林地都划到了保护区,每户可以分到几十亩,现在都可以砍伐收益了。”5月12日,记者跟随环江县法院诉源治理小组来到驯乐乡山岗村下尧旺屯回访,村主任黄永坚介绍,该屯与贵州省荔波县佳荣镇的两个屯有林地权属争议纠纷,经过两省县乡人民政府、县级“三大纠纷”调处部门以及诉前治理工作组的共同努力,目前纠纷得到稳妥处置。

“诉源治理很重要,是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效途径。”环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林飞说,为了更好开展工作,法院科学规划在村一级设立法官工作站,同时将司法触角延伸到保护区及其周边。

环江县法院通过充分的走访调研论证、专题会议研究、评议,利用保护区位于洛阳人民法庭辖区的特色优势,挂牌成立“喀斯特世遗生态保护巡回法庭”,成立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构建以“巡回法庭”为支撑,川山镇司法所、木论森林派出所、保护区管理中心协作联动的“一庭、二所、一中心”矛盾纠纷联合化解“121”新模式。

与此同时,该院制作《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保护生态环境,珍稀自然资源》等宣传资料4万余份,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活动,普及世遗生态保护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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