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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并不是“一拍了之”,“中山战法”破局执行困境!

时间:2022-04-25 22:58:52    来源:辽宁长安网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是该市的中心区,多家银行的主要办事机构都坐落在这里。2018年,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多项执行考核不尽如人意,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涉及金融机构的执行案件不好办。面对压力,中山区法院没有退缩,而是创新思维扎实工作,在克服困难的同时摸索出一套推进执行工作的“中山战法”。2021年,该院多项执行考核指标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扎实工作

每天执行在路上

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办公室要安排四五个工位。除了办公桌、电脑,就是堆积如山的案卷。执行局局长、庭长和普通法官都在这样的办公室里办案。“中山区寸土寸金,法院的办公环境有些紧凑。大家挤一挤,沟通更方便。”中山区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黄健道。

办公环境不能限制执行法官的执行力,因为他们更多的时间是走出去。1月27日清晨,执行一庭庭长滕今桥的办公电话铃声响起:“我是某银行金融部工作人员,我行申请执行姜某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发现其抵押给我行的车出现在金州某旧物市场,请求人民法院进行紧急扣押。”行动小组在滕今桥带领下8点半即从院里出发,奔赴现场。

扣车过程中,被执行人姜某某表示,没想到法院快过年了还在执行。成功扣押第一台车并交由申请人保管后,执行小组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东港某小区处理另一台待扣车辆……

“银行申请执行的案件有一个特点,也是难点,就是抵押车辆的查扣。有时一个案件涉及多辆待扣车辆,这些车辆可能在任何地方,有的甚至在省外。而且车是在路上跑的,不会停在一个地方太久。执行动作慢一点,可能就错过了。”从滕今桥短短几句话中,不难窥见执行工作的艰辛。

1月27日当天,中山区法院抓住春节前人员返乡“黄金时机”,以涉金融、涉民生、涉诉信访积案清理等执行案件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做到年末“不打烊”,执行在路上。

中山区法院破解执行难,第一条就是扎实工作,一个个标的去执行,一个个案件去办理,一次次行动在路上。

春节前夕,法院干警查扣涉案车辆。

司法拍卖

并不是一拍了之

1月31日,除夕当天,在限购限售背景下,中山区法院某执行案件中的一处房产第二次网络拍卖开启,经66轮次竞价,最终以186.5万元成功拍出,溢价率34.17%。2月7日上班第一天,承办人李法官即制作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全面保障胜诉当事人“纸面权益”变为“真金白银”。中山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持续在线,春节期间在京东司法拍卖网成交量5件,成交额716.76万元,标的物成交率100%。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司法拍卖是大力提升资产处置效力的有效措施。然而,司法拍卖并不仅是一拍了之那么简单。

按照惯例,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公告要求或承受过户产生的全部税款,或先为被执行人垫付相关税费后凭完税证明再到法院申报。

如果按照买受人先行垫缴程序无疑加重买受人负担,且将来报税需要提前从拍卖款中预留又将造成款项在法院账户长期挂账,如何保障税费及时征缴、买受人尽快过户及拍卖款清账就成为了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面对难题,中山区法院执行局大胆创新、主动作为,积极与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分局沟通协调,最终探索形成了《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司法事项办理工作流程》(试行),在买受人将尾款汇至法院账户后即向其出具成交确认书、裁定书,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裁定书至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被执行人最新产权调查及契税完税证明交至承办法官手中,法官即向案涉房屋所在地税务分局发函,请税务部门测算被执行人是否符合免税政策或不符合情况下应缴纳过户费用并附上收税账户,复函收到后,承办法官即可从拍卖款中先行向税务部门拨付税费。

经过上述联动机制,税务部门及时收缴税款,买受人及时办理了过户等相关手续并不再承担为被执行人垫付义务,法院也在极短时间内将案款全部发放完毕,避免了长期挂账情形发生。

办法总比困难多,中山区法院正是通过探索这样的创新机制确保司法拍卖能够顺利高效进行。

中山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为当事人服务。

探索创新

执行工作活起来

中山区法院的创新还体现在执行服务上。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主任邓玉皎介绍,中山区银行比较多,涉金融执行案件集中。在为银行发放执行款时,需要银行提供收款收据。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银行提出提供收据的手续繁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山区法院执行局不再要求银行提供收款收据,并专门聘用了一名工作人员为银行查询核对执行款发放问题。“法院的这项举措太贴心了,以前提供一次收据,我们要盖14个章,现在都省了。”一家银行的负责人高兴地说。

中山区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服务金融机构,保障营商环境,更注重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

“感谢中山区法院执行局领导、徐法官为我们建筑工人着想,急民所急、行动迅速,这么快就将900余万元工程款执行到位,让我们30多位农民工兄弟能回家过个好年……”2月28日上午,某建筑劳务公司董经理来到中山区法院执行局将写着“农民工权益的维护者营商大环境保护神”的锦旗送到了执行三庭法官徐天鸣手中。

这起案件涉及3年未能清偿的建设工程款,被执行人某工程局向法院申报财产,因其在长海县某工程项目即将完工,为保障项目后续工作顺利开展,特向法院申请暂缓采取执行措施。接到申请后,执行三庭积极探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中关于设置宽限期制度的规定,同意给予被执行人某工程局15日宽限期。

农历腊月二十七,被执行人某工程局告知徐天鸣其长海县部分项目工程款即将于年底前结算,获此线索后,徐天鸣立即奔赴长海县最终将工程款900余万元全部扣划至法院执行账户。在办公室财务处协调下,最终在春节前将款项全部发放至30多位农民工手中。

智慧执行

跑出中山加速度

中山区法院执行局直面执行工作存在的“案多人少”和“被执行人人难寻、物难查”的突出矛盾,以“智慧执行”建设为契机,着力推动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高效便民、安全可控的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

以执行指挥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以执行办案系统和执行公开系统为两翼,以网上立案、网络查控、评估拍卖、信用惩戒、电子送达、执行案款等N个执行办案辅助系统为子系统的“1+2+N”执行信息化建设项目保持常态化运行。传统执行手段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成果显著。

2021年,该院在线受理首次执行案件2826件,占首次执行案件比例32.7%,“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新执行收案模式有效化解了疫情常态化影响下的立案难题。新收执行案件同比上升42%,执行收案数在全市基层法院跃居第一。

充分发挥网络查控、网络司法拍卖系统作用,让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无处可藏。2021年,该院共拍卖财产1533件,拍卖标的物成交率91.57%,拍卖成交额8.73亿元,拍卖量稳居大连市基层法院首位。

全面推动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系统应用,实现案款发还全程网办、透明高效。该院打通案件管理系统、财务监管系统、银行系统三大平台数据端口,以“一案一账号”系统、“法院+银行直连”的方式全流程在线办理执行案款发放、执行费交纳等办案流程,真正做到“案、款、账、人”一一对应,保障胜诉权益“最后一公里”提速增效。

中山区法院执行局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以用促建,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推进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战斗力,进一步促使智慧执行跨越式发展,执行管理实现历史性转变,进一步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有更多满足感、获得感,为胜诉权益实现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键词: 被执行人 司法拍卖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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