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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民政局多举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升社会组织能力

时间:2022-03-11 09:32:58    来源:中国微山网    

近年来,市民政局立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宪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基本法律,学习与民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使民政干部养成尊重法律、学习法律、遵规守法、遇事找法习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系统行政行为。对民政领域的一些重大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是实施窗口“一站式”办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网站上将相关政策、经办科室、联系电话等进行公示,做到涉企政策基准透明、方便兑现。

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公开承诺“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依规推行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推行社会组织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全面实施。

四是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制定完善《市民政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措施及事中事后监管举措》。优化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服务指南,积极做好经营性公墓审批承接落实工作。举办 “四送一服”殡葬工作政策集中宣讲活动,进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措施等政策宣讲。

五是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初步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将养老机构准入许可变更为备案登记制。积极培育、发展、引进浙江普康、江苏禾康、第一养老护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和康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社会组织运营乡镇(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便利。新增打造多家社区老年食堂,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发放运营补贴。

六是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赋能行业协会商会促进“双招双引”十项措施》,放宽行业协会商会登记条件,加快重点行业协会商会培育发展。筹建各类商协会10家,进一步打造商协会发展新平台。部署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和品牌社会组织创建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提升社会组织能力。(来源:市民政局)

关键词: 市民政局 法治思维 优化营商环境 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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