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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交房即发证”进入常态化 “交房即发证”办理程序

时间:2020-10-15 08:48:18    来源:大众网    

10月11日,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太白湖新区指导 “中南·珑悦”项目3#、9#、16#、20#、22#、23#、27#、28#、29#楼“交房即发证”工作,该小区购房人在拿到新房钥匙的同时,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济宁主城区内国庆中秋双节之后又一例“交房即发证”的项目。

近年来,许多群众深受新购商品房 “拿证晚”、“难办证”问题困扰。房屋住权和领取产权证明不同步,成为购房人落户、子女入学、抵押贷款、房屋再次买卖交易等方面的民生之痛。为切实解决好这类问题,妥善化解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的烦心事、操心事,市委市政府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度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以实现交房和拿证之间的零时差、零等待为目标,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技术手段, 按照“一网通办、一次办成”的总体要求,启动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机制。

“交房即发证”是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化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政府一项便民利企的改革,是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是一项民生工程、示范工程。“交房即发证”工作机制,标志着济宁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监管和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再次迈上了新的台阶,是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又一新成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以“交房即发证”为抓手,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勇于担当作为,实施流程再造、提升工作效率,常态化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让市民和在商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享受到越来越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交房即发证”相关政策

“交房即发证”实施范围和对象

依法取得用地手续且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完成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缴纳的企业,可实行交地时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符合《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或济宁市规定的交房条件,依法取得用地、规划、建设手续,在企业和群众自愿前提下,开发企业交房前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并同时提交购房人资料,组织交房时,购房人仅需结清税款、备齐资料,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交房即发证”办理程序

“选择完成竣工综合验收的房地产项目,通过将综合验收、用地规划核验、房地产测绘、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进行全链条流程再造,开展“交房即办证”。

1.新建商品房预售阶段。

全面实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结果、备案的购房合同作为银行贷款、缴纳税费的依据。

2.测绘成果形成阶段。

全面推行多测合一,同步测绘。开发企业完成房屋工程建设后,应当委托测绘单位完成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房屋实测绘,一次性形成同时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及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测绘成果资料。

3.竣工综合验收阶段。

积极实现多审合一,同步办理。各相关部门应同步完成房屋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房屋实测审核入库。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后即可申请办理新建房屋首次登记。

4.交房与不动产登记发证。

综合验收备案后,开发企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分户的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并提交购房人相关资料。购房人可自愿选择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或到交房现场领证的模式实现“交房即办证”。交房前,开发企业应进行摸底并组织交房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税务等部门应支持配合。

“购房人选择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在登记材料齐备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1小时办结。

关键词: 济宁 交房即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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