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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名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私募股权涉嫌非法集资 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时间:2019-10-14 11:29:46    来源:中国网郑州    

中国网郑州10月14日电 河南名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谦养老服务公司)不具有发行股票的真实内容,却以每股6万元的价格对外公开发行出售股票吸收资金;私刻公章、签订无效协议,以出售墓地、养老院会员消费卡却不以出售墓地、提供养老服务为目的,许诺高额利息吸引投资者,变相募集资金。签订合约到期后却拒不偿还投资者本息,涉及受骗人员众多,受骗资金数额巨大,其经营模式涉嫌非法集资;目前,郑州市相关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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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名谦养老服务公司创建于2009年6月,由河南名谦实业有限公司占股60%,自然人张云占股40%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为肖木,注册资金1000万元,2018年10月30日,河南名谦实业有限公司退出60%股份,变更为张云自然人独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由成立时的1000万元,变更为500万元。

2014年,陈某听熟人介绍称名谦养老服务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多元化发展的综合型集团企业,涉及到养老业、殡葬业、生态农业及酒店业等国家重点支持企业,发展潜力巨大。公司已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筹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上市,因前期改制筹备工作已具备基础,现以定向非公开方式向内部合格投资者发行名谦养老的内部股权,并许诺认购期内,一旦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可把股权转换成“名谦养老股票”,认购金额为每股6万元人民币,认购期为2年。认购期到期后,若公司未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名谦养老公司按照出资额度20%的利息作为补偿返还给投资者。陈某看到诱人的回报政策,出资6万元购买了该公司的1股股票,认购期为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该公司为其出具了内部股权证,目前已过了认购期,该公司未能如期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也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息返还投资的原始股金,涉嫌骗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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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该公司以新密市隆利福颐年园购买会员消费卡消费券返利为由,面向社会老年人募集资金,并承诺,钻石卡购买金额10万元,消费周期5年,消费券收益比例13%,5年收益65000元,金卡8万元。5年收益12%,银卡5万元,5年收益11%,商务卡2万元,5年收益9%,收益按年结算,每年领取一次。陈某看到该公司的宣传,购买了该公司的钻石卡10万元,5年投资,并签订了隆利福颐年园购买消费卡补充协议。协议签订后,陈某从2015年6月起,每年都会从该公司领到投资的分红利息,连续领取了4年,而到合同到期后的最后一年,陈某不但没有领到本年的分红利率,投资的本金也未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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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该公司签订的协议中看到,该公司和投资者签订的消费协议,甲方盖章单位为新密市隆利福颐年园筹建处合同专用章,该公章不具备法人代表资格,没有在公安、工商登记备案,涉嫌私刻公章,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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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反映称,2017年7月份,通过朋友介绍,在该公司新密市隆利福颐年园项目,同样以购买会员消费卡的形式投资2万元,购买了该公司的商务卡,约定每年的收益比例为7%,投资年限为5年,每年领取2800元的利息,投资后领取了一年的收益,从2019年7月以来,一直无法正常兑付,涉嫌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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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从2014年至今,在河南郑州、济源、南阳等多个地级市设立20余家营业网点,以同样的方式向老年人出让股金、出售会员卡收益等形式,涉嫌非法集资达上千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和名谦养老服务公司签订的预约认股协议书,还是和隆利福颐年园签订的会员消费卡合同书,甲方的法定代表人都为肖木。但在2018年5月21日,名谦养老服务公司的投资人中,肖木已经退出,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变更为张云,其持股比例为100%。2018年10月30日,肖木为法定代表人的河南名谦实业有限公司也退出名谦养老服务公司的投资人行列,而以肖木法人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隆利福颐年园会员消费卡合同书,截止日期均为2019年。

据悉,公司上市前发行的股票属于原始股,新四板原始股多数都是挂牌公司在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公司因缺少资金而引进投资者,利用投资者的钱充实公司资本,其实就是“增资扩股”或“股权融资”。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私募股权不能向非特定对象也就是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和推广,这种公开向投资者推销原始股权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集资。

据陈某透露,名谦养老在郑州市周边欺骗了很多像他一样的投资者,资金数额2万、5万、10万不等。他们多次前往名谦养老公司讨要说法,公司员工总是以“没钱,有钱再给你们”这样的理由推脱。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第五条为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假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名谦养老公司的行为是否确属非法集资,目前已交由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判定。

对此,名谦养老服务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称,公司虽然是养老服务公司,但是承接了很多养老公寓,公司只负责运营,不负责具体操作;至于未能在新三板上市,该负责人解释称,“名谦养老服务公司收购了一家新三板公司,即无锡久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但实际控股人是同一个,名谦养老服务公司会通过无锡久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来收购自身这种方式在新三板上市”。

非法集资是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此,郑州市二七区工商局监管科某科长表示,打击非法集资的监管部门,由政府金融办牵头,公安、市场监督局、司法等部门联合,对违法企业予以立案查处。

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金融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反映的情况已交办相关业务部门,等领导批示后会安排公安部门做出处理。(王茁)

转自:中华网河南

关键词: 名谦养老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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