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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工资不给发 贝特沃尔科技:工作有问题

时间:2018-11-02 17:11:03    来源:信网    

日前,2018年10月初从青岛贝特沃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贝特沃尔科技”)的谭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他自贝特沃尔科技离职后,该司拖欠他一个月的工资,还扣押他入职时提供的前公司离职证明。信网联系贝特沃尔科技,相关人员承认谭先生工资未发一事,原因则是谭先生在职贝特沃尔科技期间给贝特沃尔科技带来了严重的问题。

2018年9月3日,谭先生经过应聘面试入职贝特沃尔科技,成为该司实验室的一名实验人员,在面试时双方约定转正后工资5000元左右。而在谭先生在入职时,贝特沃尔科技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10月4日,谭先生离职,“在职的时候一直不给我说签合同的事儿,我是因为这个离职的。”谭先生说。而在离职之后,谭先生发现,已经到了发工资的时间,但是他的工资一直没给发,并且他入职时交给贝特沃尔科技的前公司离职证明也被该司扣押,“因为还没转正,工资具体是多少我也不知道,后来我也去找过他们,但是不管是工资还是离职证明,都没给一个说法。”

为了解此事,信网联系到了贝特沃尔科技,相关负责人证实谭先生的工资确实没发,并表示原因是由于谭先生在职期间给贝特沃尔科技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因为他的原因,现在我们一个几十万的项目只能停下来了,他的工资也就三千多块钱。”而对于谭先生的前公司离职证明被扣押一事,该负责人表示他并不清楚。

同时,该负责人还告诉信网,谭先生的工资并不是不给他发,而是现在谭先生造成的问题仍未解决,如果谭先生能够出面解决他所带来的问题,那么他的工资会立刻结清,“他们当时是一批人离职的,其他人的工资都是正常结算,但是因为他给公司带来了问题,所以他的工资暂时不能结算。”该负责人说。

对此,青岛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如果员工在职期间确实给用人单位带来了损失,是应该作相应赔偿的,但是用人单位不应该以此作为理由扣押员工的工资和相关材料。

对于贝特沃尔科技未与谭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自员工入职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纠纷。”该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目前谭先生已向劳动部门反映此事,信网将继续关注。信网全媒体记者 张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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