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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法院:房子装修闹矛盾 现场调解止纷争

时间:2022-03-26 19:44:00    来源:柞水县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握着一直忙到下午3点还没顾上吃饭的承办法官手说到,“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是所有法官都像你这样认真、负责的办案子,那估计就没有上访、上诉案件了”。

2020年,李某在柞水县牛背梁旅游区租赁房屋准备开办民宿,经朋友介绍由王某对房屋进行装修,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工程款为21万元左右,但吊顶、楼梯装修另外计价,装修中,李某支付了17万元装修款,但未进行交工验收、工程款结算。后王某以拖欠装修款38888元为由诉至柞水法院,李某以工程未交工、结算,且质量存在问题为由反诉赔偿4万元。

因双方争议的标的不大,工程也基本完工,主要是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承办法官就将开庭地点定在施工现场。在装修的房屋内,法官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后,依据施工合同及装修项目清单,组织当事人对装修吊顶面积进行现场丈量,在丈量过程中,双方因尺寸问题多次发生争执,在法官的现场协调下,终于将三层房屋的吊顶面积进行了确认,在计算了吊顶部分的价款后,并就李某提出的扣减项目的费用也进行了计算,确定了工程款价款。后又组织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双方又多次争执不下,质量问题查看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官解释了法律规定和涉及质量鉴定等事项,法院人员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打动了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从上午9点一直忙到下午3点,这起装修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詹绪娟)

(来源:柞水县人民法院)

关键词: 承办法官 双方当事人 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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