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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中心城区调整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4月1日起执行!

时间:2022-03-26 08:33:49    来源:腾讯网    

近日,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调整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榆林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事项作出调整,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停车场(位)需在市发改委办理停车收费备案手续后,方可收费。

停车收费道路划分为三类区域。一类区每30分钟2元,24小时内连续停车最高限价为30元。二类区每30分钟1.5元,24小时内连续停车最高限价为20元。三类区每30分钟1元,24小时内连续停车最高限价为15元。

道牙以下临时占道停车停放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30分钟以上的,扣减30分钟后按规定计费;实行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位)停放时间在40分钟(含)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40分钟以上的,扣减40分钟后按规定计费。

以上收费标准只针对中心城区占道停车收费,其他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由市发改委单独核定收费标准。

收费时段

道路道牙以下占道停车收费时段冬季(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8:00一19:00,其余(4月1日至10月31日)为8:00一20:00,夜间不收费。

道牙以上占道停车全天收费,夜间收费最高限价8元。夜间时段冬季(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19:00一次日8:00,其余(4月1日至10月31日)为20:00一次日8:00。

优惠政策

1. 新能源汽车(绿牌)在政府投资的停车场停车按五折计收停车服务费。

2. 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机动车在政府投资的停车场免收停车服务费;在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位停车予以4小时(含)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4小时以上的,扣减4小时后按五折计收停车服务费。

3. 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医疗废弃物转运、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殡葬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Tips

停车场类别

政府定价停车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位(道路机动车停车位是指经执法、公安交管等部门批准占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城市设施设置的停车位);政府全额投资建成的停车场;具有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包括公共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及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图书馆、大专院校、体育场馆(所)等单位的配套停车场。

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

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文章来自:榆林日报

关键词: 最高限价 停车收费 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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