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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找公寓公司租半年房子 不料仅一月房东便来收房

时间:2022-03-17 17:31:39    来源:腾讯网    

他明明向公寓公司交了半年房租,一个月后却要被房东赶出去。

去年11月22日,市民张先生以公司名义通过房屋中介在西安市大话南门附近租了间房子,用作员工宿舍。张先生说,他通过房屋中介联系到了一家公寓出租公司,以每月2400元的价格签订了一年租赁合同,押一付六,半年一付,“我转账了18000元,其中有6个月房租14400元,押金2400元,中介费1200元。”

张先生说,去年11月25日,公司员工入住,12月20日晚10时许,员工给他发消息,称“一名自称房东的人要赶他们出去”,“我联系房东衡某,他说高某欠他房租1个月了,他准备收房子。后联系公寓公司负责人高某,他说他去解决。”后来,衡某再没联系他。今年2月10日,房东衡某再次联系他,称要收房子,“电话沟通后才知道,高某给他交了12月11日至1月11日的房租后,就再没交租。”

张先生说,他想联系高某,但却打不通电话。为了避免收房,他只好自己出钱,先后向房东衡某支付了1750元房租,“我给高某交了半年房租,现在又要给房东交租。一间房子交两份钱,我无法接受。”

3月17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张先生。根据《转账汇款电子回单》显示,12月2日,张先生向高某汇款18000元。《租赁合同》显示,甲方为“贾某(衡某的岳父)”;甲方代理人“高某”。落款处,出租方为“高某”,无公寓公司印章。

衡某给张先生提供的《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显示,甲方衡某,乙方西安锦世宸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双方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3个工作日以上的又无不正当理由……”下方有“西安锦世宸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印章和高某签字。

张先生说,2月中旬至3月16日,他多次联系高某,但对方都称“稍后处理”,后来甚至就联系不上了,“高某是衡某的代理人,我把钱都转了,如今衡某让我搬出去,我觉得不合理,衡某应该和高某解决房租的问题。”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房东衡某,他说,他和高某合作快两年了,高某负责租房子,他每月11日固定收1800元的房租,“高某租的价格高,从中赚差价。”去年12月20日,因为高某12月11日的房租迟迟没有给他,所以他上门催收。后来,高某给了他1000元房租。1月11日,高某再次拖欠他房租,2月10日前后,他以《房屋出租代理合同》为依据,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张先生退房,“高某骗了我和张先生,我收不回房租肯定要解除合同,收回房子。张先生的问题应该由他和高某解决。”

随后,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拨打高某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天眼查”显示,西安锦世宸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高某,2021年10月21日,该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

关键词: 解除合同 有限公司 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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