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综合 > 民生 > 正文

推行同步录音录像,让司法办案更透明

时间:2022-03-16 15:21:37    来源:第一检察部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切实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近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冯某某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按照法定程序向犯罪嫌疑人宣读了认罪认罚制度告知书,并告知其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以及签署具结书后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根据审查起诉所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情节,在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过程均在“镜头下”完成,让认罪认罚客观、公正、透明。采集工作完成后,检察辅助人员对形成的影像资料进行制盘并入卷留存。

全面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检察机关主动规范履职,深入落实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好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让公平正义直面镜头,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文字:杨秀梅

审核:郑道强

喜欢就关注我们吧!

权威发布趣味普法|检察动态

关键词: 同步录音 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

凡本网注明“XXX(非中国微山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