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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聚餐聚会聚集

时间:2022-03-15 17:58:10    来源:渭南纪检监察    

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疫情防控期间聚餐聚会聚集

近期,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爆发态势,我省西安、宝鸡等地相继爆发疫情,共同聚餐已成为我省本轮疫情的主要传播方式,餐厅成为主要传播场所,受周边地市疫情影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减少人员聚集性风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1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带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

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餐

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饭店聚餐以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

3

严禁组织和参与聚会

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和参与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各类聚会活动。

4

严控聚集性活动

严禁组织和参与工作以外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联欢会、茶话会等非必须聚集性活动;严控各类会议活动,召开会议时,要做到间隔落座、规范做好防控措施。

5

严格婚丧喜庆事宜操办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格控制参加人数,严防人员聚集。

6

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落实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的疫情防控要求;要积极教育、引导、规劝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里乡亲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突出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加强对违规聚集、聚会、聚餐等行为的监督检查,从严追责问责。市纪委监委将派出明察暗访组,深入各县(市、区),对酒店、茶馆、餐厅、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查处问责,从严从重处理。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913-12388

关键词: 党员干部 公职人员 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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