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今日热搜: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电永寿煤业有限公司碾子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八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08-28 11:26:22    来源: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8月25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国电永寿煤业有限公司碾子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八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全文如下:


【资料图】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电永寿煤业有限公司碾子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八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要求,我厅于2025年4月30日对《国电永寿煤业有限公司碾子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旬邑县清塬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5月30日对《横山县张家洼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横山区横山镇张家洼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镇巴屈家山矿业有限公司镇巴县屈家山锰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6月6日对《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富平县频山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省宁强县纵聘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宁强锰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6月13日对《潼关县祥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潼关县潼峪矿区Q401金矿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6月25日对《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Q8、Q12、Q8501号金矿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上述8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8月25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联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邮编:710082

联系电话:029-84333044

附件:

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富平县频山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横山县张家洼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横山区横山镇张家洼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陕西省镇巴屈家山矿业有限公司镇巴县屈家山锰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陕西省宁强县纵骋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宁强锰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潼关县祥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潼关县潼峪矿区Q401金矿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国电永寿煤业有限公司碾子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Q8、Q12、Q8501号金矿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旬邑县清塬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关键词: 碾子沟煤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土地复垦

凡本网注明“XXX(非中国微山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