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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法院:法官温情执行 化解抚养费纠纷

时间:2022-04-20 11:51:43    来源:陕西法制网】    

“感谢法官,让我们解除了误会,也让我能尽一份做父亲的责任。”被执行人吴某在给付了抚养费后,反而对法官感激地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吴某与朱某于2017年9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2020年经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吴某需每月支付1100元抚养费且享有探视权,判决生效后,女儿随母亲朱某生活,吴某曾多次联系朱某,希望能支付女儿抚养费并探视孩子,但朱某却从不接电话,也不与吴某联系。但是在2022年4月,朱某却带着女儿,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吴某取得联系,吴某表示愿意主动支付抚养费,但必须享有探视权。而朱某却以孩子与吴某不熟悉为由不愿意让吴某见孩子。执行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对朱某进行劝说,朱某认识到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对未与之共同生活的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吴某每月支付孩子1100元抚养费,朱某配合吴某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在此法官提醒,夫妻双方离异后,应妥善处理好关于孩子的抚养、探视问题,将孩子的需求和健康成长放在首位,积极配合对方探望权的行使,将家庭破裂给孩子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

作者:杨艳霞 李敏

编辑:段鑫

责编:蒋奇

主编:姚启明

【来源:陕西法制网】

关键词: 被执行人 共同生活 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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