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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是被家暴的丈夫

时间:2022-04-16 21:39:44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陕西某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时,男方因为担心妻子得知自己起诉离婚再次被家暴,便向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办案法官通过了解情况、查询大量资料、审查相关证据材料等准备工作后,认为男方的申请符合人身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作出了批准人身安全保护的民事裁定书,并送达原被告双方及居住地所属片区的公安机关和社区居委会。 这是为数不多的被妻子家暴的丈夫,向司法机关寻求人身保护帮助的案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对于大多数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来说,不管是从体力上、还是从经济上,女性或者儿童最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事实也是如此,媒体报道家暴导致恶性事件的受害人大多是妇女儿童这样的弱势群体。

凡事总有例外,如果一个性格懦弱的丈夫,遇到一个性格彪悍的妻子,受害人很有可能是男性。出现这样少见的情况,虽然没有类似于妇联那样的组织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帮助,但不用悲观,毕竟《反家庭暴力法》没有限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只能是妇孺。

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男性遭受家暴时可以有如下求助方式:

一、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二、公安机关的处置:家庭暴力受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在这里,要注意公安机关有义务就家暴事件做对相关各方的询问笔录,如有必要,应有固定伤情的照片等证据。

而且,对家庭暴力案件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这也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受害人有必要“抓着不放”。

三、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正如本文中的案例,受家暴的丈夫就是用的这个方法。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虽说,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有很多是与离婚诉讼同步。但它并不以离婚为条件,凡是有这方面需要的受害人都可以申请。

家庭暴力被谴责,更多的是因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家庭、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当然,它也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这里的家庭成员不单单是指女性。

关键词: 家庭暴力 公安机关 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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