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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路有你】守护绿水青山 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

时间:2022-04-16 06:39:06    来源:腾讯网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岐山县域秦岭山区为秦岭北麓浅山地带,海拔550-2160米,面积102.774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12%。为更好开展检察机关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按照省市院安排,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干警在县礼乐广场、蔡家坡文体中心等地搭建法律咨询台和线索举报台、悬挂“守护绿水青山 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主题宣传横幅、派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检察公益诉讼等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集中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意义、破坏秦岭生态的主要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详细介绍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举措和成效等,对群众关心的身边生态环境等检察公益诉讼相关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同时,该部门干警向群众介绍了“12309”检察服务热线、“岐检微共治平台”等检察公益诉讼线索举报途径,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供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线索,共同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页500余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40余人次。通过宣传加深了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的认知,扩大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有助于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文字:张军锋

编辑:黄万勋

审核:高小宁

微信公众号 |岐山县检察院

关键词: 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 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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