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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法院∣不当得利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返还

时间:2022-04-15 15:44:50    来源:陕西法制网】    

不慎垫付修护费,要求对方返还却吃了“闭门羹”,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近日,神木市法院杨惠萍法官就调解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0年12月,某业主委员会委托原告张某修护该小区老年活动室,后张某将该工程承包给被告李某。工程完工后,张某代业主委员会向李某垫付了修护费用,同时业主委员会也向李某支付了修护费用。张某得知后多次要求李某返还垫付的修护费,但李某却称其仅收到业主委员会的修护费用,并未收到张某的垫付费用,张某因此将李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小、案情简单,杨惠萍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在调解现场,原被告各执一词,分歧较大,对抗情绪激烈。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杨惠萍法官将双方分开,分别进行劝说,从情理法角度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最终,李某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返还款项。(通讯员 马婷)

编辑:段鑫

责编:蒋奇

主编:姚启明

【来源:陕西法制网】

关键词: 业主委员会 不当得利 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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