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营业部及牡丹江分行牡丹支行,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给予其警告,并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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