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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进一步改革简化异地就医政策 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时间:2021-11-19 09:08:19    来源:青岛早报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8日,全省16市和省本级、胜利油田医保卡跨省结算、普通门诊省内和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正式开通运行。同时,为让群众在“一卡通行”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中更省心、更省事、更便捷,进一步改革简化了异地就医政策,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目前,我省已在全国率先实现具有住院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联网结算全覆盖,并与全国其他省(区、市)4.84万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跨省住院联网结算。门诊慢特病已实现省内联网结算,联网医疗机构已达到1838家,结算病种已从14种扩大到各市规定的所有门诊慢特病种,最多达80余种。

2022年1月1日山东省改革简化全省异地就医政策正式实行,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整合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住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是异地就医备案不再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材料。

三是异地门诊就医可享受参保地门诊报销待遇。凡建立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的市,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与本地报销额度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四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并享受参保地报销待遇。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并按照参保地待遇报销。

五是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和家数限制。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

六是降低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由原来各市规定的不超过40%,统一调减为不超过10%。

七是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全部取消备案手续。(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杨健)

关键词: 山东省 异地就医政策 证明材料 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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