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综合 > 特别关注 > 正文

湖北食药监再回应:卫龙辣条按国标应归入调味面制品,不合格

时间:2018-09-05 13:21:03    来源:中国之声    

湖北省食药监局此前认定,卫龙部分产品不合格的原因都是添加了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而这两项添加剂规定为“不得使用”。9月4日凌晨,卫龙食品方面发布声明称,产生分歧的原因是卫龙一直执行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在国家标准未正式发布之前,卫龙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执行,并可以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对此,湖北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对辣条的监管,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他说:“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确,调味面制品(辣条)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作为单独单元,生产许可证内容为‘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而据这位负责人表示,卫龙所称的河南省地方标准中,将辣条参考“糕点”类的食品生产标准。这是导致卫龙和湖北省食药监局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分歧所在。(中国之声)

关键词: 面制品 湖北 国标

凡本网注明“XXX(非中国微山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