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综合 > 特别关注 > 正文

水管破了不让维修先赔钱 神秘房主委托人能做主?

时间:2018-08-23 09:36:36    来源:信网    

据青岛网络电视台生活快线栏目报道,近日接到家住的求助,说前几天自己家的水管突然裂了,想要维修可是楼下的邻居就是不配合,现在家里已经停水五天了。

据杨先生介绍,前几天自己小区里有住户说自己家里冒水了,就在家里关闸门一家一家的排除,排除到杨先生这个单元五楼的管线在四楼家冒了。杨先生家这个自来水管有点特别,是一个楼层用一根管,一楼有六根管,往上逐层递减,而到了杨先生家的五楼是有两根管,所以楼下四楼家的三根管道里就有一根五楼杨先生家的。“现在水管裂了,我五楼可以拿钱修,但是责任得划分,现在我想进四楼看看我家这根管哪冒水了,但是四楼说这根管漏水把她家地板泡了,要先赔钱才能进屋看。”

而对于这个自来水管的归属问题,律师表示如果当时规划的时候水管是属于个人的东西,五楼就有维修的义务,如果破损造成损失也是需要赔偿的。如果说是规划的是公共的,杨先生就没有责任了。那么这水管到底是属于公共的还是个人的呢,于是记者来到金岛花园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解释水管是一家一根是属于个人的,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六楼的水管在二楼裂了,二楼家里有损失就得赔偿。“如果有人在家水管裂了就能马上发现,但是四楼现在不配合,以前留的电话也无法接通了。”

随后记者联系到四楼房主的委托人,委托人表示:“我已经和居委会做了协商,会和居委会去看到底是什么原因漏水,如果再有问题就去联系长江路街道居委会。”对此,记者找到长江路接到峨眉山路社区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双方判定不了责任,需要看现场。据了解,因为现在四楼的委托人也做不了主,只能带着去看现场,具体赔偿的事还要再联系房主。最后,在看过四楼现场以后,四楼业主委托人称她已经咨询过律师,现在的情况应该由户主、杨先生和物业三方负责,随后她向杨先生索要5000元的赔偿,如果杨先生不接受她不让杨先生维修管道了。现在杨先生决定起诉四楼户主。

关键词: 委托人 房主 水管

凡本网注明“XXX(非中国微山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