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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例!未成年人涉嫌侵犯知产案异地不公开听证

时间:2022-03-25 08:48:13    来源:法治网    

新疆塔城地区检察分院近日在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异地听证会,对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公开听证。这是新疆首例未成年人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异地不公开听证、对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案件。

听证会由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检察官主持,邀请三名听证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和商标权利人代理人参加听证会。

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阐述了案件基本情况和对艾某拟不起诉的依据和理由,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侦查机关和商标权利人代理人也对检察机关决定无异议。在听取多方意见后,检察机关当场宣读并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同时对艾某予以训诫和教育。

当艾某的母亲听到检察机关宣布对其儿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给我的孩子重新做人的机会。”

艾某也作出承诺:“我今后将学习并遵守法律,好好做人,认真做事,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据介绍,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在办理该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中,审查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艾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而对该案其他五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通过不公开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既体现检察担当,彰显法律权威,又传递司法温情,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持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检察机关 地区检察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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