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 > 正文

西藏康马县人民检察多措并举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时间:2022-03-10 10:41:26    来源:康马县人民检察院    

为有效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西藏日喀则市康马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采取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落地落实。

抓实同录场所建设。按照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部署要求,对标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常态下重在质量、效果”标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备,专门设置听取意见室,在室内配备办公桌椅,安装了声音图像效果较好的便携式同录设备,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保障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的办案环境。

抓实同录能力培训。为了尽快适应办案需求,尽早掌握同录内容,我院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同录规定》内容,充分认识同录工作在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所有检察人员要坚决向低质效办案说“不”,让人人都树立质量意识蔚然成风。同时,对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进行同录操作培训和实战演练,对同录设备逐人上机操作,让每人熟练掌握同录设备记录量刑建议形成、确认以及认罪认罚具结签署的全流程,规范制作同录文件,并按照“一案一光盘”规定,熟练掌握将同步录音录像刻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辩护人)、承办检察官确认随案归档全过程,确保高标准完成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抓实量刑建议精准工作。为认真抓好规范量刑建议工作,进一步提高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和法院采纳率,降低被告人上诉率,推动认罪认罚工作高质量发展,康马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公正行使。

对认罪认罚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使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和具结过程以影像方式固定,体现了“镜头下”办案的检察担当,是深入推进执法司法监督机制建设的有效举措。下一步,我院将与司法、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抓好同录场所建设,以“全面适用、能录尽录”为原则,一体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正确实施。

关键词: 同步录音 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

相关新闻

凡本网注明“XXX(非中国微山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