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 > 正文

环球信息:新疆乌鲁木齐检察机关去年发出82份“督促监护令” 创新举措引导家长“依法带娃”

时间:2023-02-21 10:26:54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记者 潘从武

法治日报通讯员 侯源源


【资料图】

1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未检“雪莲花”工作室团队成员、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路登辉对去年发出的一份“督促监护令”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小彬(化名)的父亲在电话中坦言,“过去,是我们做得不对。最近我跟孩子亲近了很多,他有什么心事也愿意跟我说了”。

小彬是一名高中生,平时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几年前,他通过社交网络认识了年仅12岁的小包(化名),两人逐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小彬明知小包未满14周岁,而与其发生性行为,触犯了法律。案发后,小彬一家积极赔偿被害人,且取得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谅解。

2022年初,天山区检察院对小彬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6个月。经社会调查,路登辉得知小彬的父母忙于生意,平时与小彬沟通较少,监护缺位。

天山区检察院遂向小彬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及家庭教育指导小贴士,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要求小彬及其家长在监督考察期间定期与检察官和社工面谈,并按时参加公益和预防违法犯罪宣讲活动。

经过一段时间的帮教,小彬和父母的亲子关系得到改善。考察期间,小彬摒弃不良行为,增强了法治观念、守法意识,逐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并通过高考考入理想的院校。

“家庭本是保护孩子免受侵害的一道围墙,保护孩子健康成长是每名监护人应尽的职责,但个别监护人不仅未能履行好义务,反而给孩子的心灵带来不可磨灭的创伤。”路登辉表示。

在一些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监护人监护不力、缺少家庭教育,成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权益受侵害的重要原因。

“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一旦缺少家长管束,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路登辉说。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书面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推动筑牢家庭教育保护防线的创新举措。

2022年,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共制发82份“督促监护令”,引导家长“依法带娃”,帮助众多孩子重新拥抱家庭。

2022年8月,小宇(化名)的父亲与前女友花花(化名)产生感情纠葛。为逼迫小宇父亲联系自己,花花将小宇骗至一居民楼中,限制其人身自由,并殴打小宇发泄不满。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案件线索后,经走访调查得知,小宇父母早年离异,小宇跟着父亲生活。其父平日忙于工作,常年将小宇交由长辈照料,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鉴于小宇父亲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新市区检察院对其进行教育训诫,并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其反思自身监护缺位过错,要求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

“督促监护令”不是一发了之,乌市检察机关通过回访调查、跟踪监督、持续帮教等方式,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长职责。

“我们会定期开展‘监护督促回头看’活动,对发出‘督促监护令’的家庭逐一回访,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生活、学习情况,深入挖掘尚存的家庭问题和教育疏漏,通过再回访、再帮教、再指导,筑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护防线”,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剑表示,乌市检察机关将以检察司法办案为依托,凝聚各方力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共同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未成年人 监护职责

上一篇:
下一篇:

凡本网注明“XXX(非中国微山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