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 > 正文

网购翡翠石料加工对成品存疑 法院:卖方退款买方退货

时间:2023-01-19 19:27:21    来源:人民法院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5月7日,吴某在某网购平台上看到出售翡翠石料的宣传。商家向吴某发送了翡翠视频,并积极推销其翡翠石料及加工定制术。吴某选定冰绿色翡翠石料和紫红色翡翠石料各一块,要求商家将石料加工成福瓜和桶珠,交易金额共计6768元。收到成品后,吴某声称翡翠成品比购买的石料大,颜色不对,并且质地粗糙,两枚翡翠成品市场参考价仅为几百元。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在网购过程中,肉眼所见实物与手机里看到的视频或图片可能存在一定偏差。吴某做翡翠生意,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预知网购翡翠可能产生的风险。至于翡翠成品市场价格是否仅为几百元,法院并未认定,对吴某要求退还全部货款及加工费并赔偿三倍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对商家提供的货物尺寸与约定明显不符,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商家退还吴某福瓜石材款及加工费5718元,吴某向商家返还翡翠福瓜,驳回吴某其他诉讼请求。

关键词: 诉讼请求 不予支持 交易金额

上一篇:
下一篇:

凡本网注明“XXX(非中国微山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