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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护卫”审判团队来了!审结65件涉水果案件,标的约1113万元

时间:2022-11-02 17:24:53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法治为“壤”瓜果飘香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坛洛法庭司法为民纪事

法官深入香蕉林宣传法律知识。


(资料图)

金秋时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田间地头各类瓜果蔬菜相继成熟,到处是一派丰收的景象。

丰富的农产品吸引全国各地客商慕名而来,然而,涉及农产品生产、销售、运输以及农户家庭矛盾等纠纷也随之增多。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坛洛人民法庭(以下简称坛洛法庭)干警们用脚步丈量土地,用肩膀担当正义,用“天平”称量“公正”,将法庭力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无纸办案解民忧

今年9月29日,全区首家“云享法庭”在坛洛镇上正村村委会挂牌。

依托“云享法庭”,坛洛法庭打造了从申请、调解、制作调解协议到司法确认全程无纸化线上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模式。

“‘云享法庭’真方便!我心里的石头落下了,可以好好干活了。”坛洛镇合志村村民黄先生说,兄弟姐妹都想尽快化解矛盾纠纷,但农忙时节,大家根本没有时间聚在一起。

原来,自2020年黄先生母亲去世后,兄弟姐妹7人因遗产继承问题起了纷争。“云享法庭”设立后,黄先生向坛洛法庭申请线上调解。

在调解员帮助下,黄先生与兄弟姐妹在线上对遗产分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田间地头点“确定”,纠纷化解在“云享”。无纸化调解办案不仅让调解员“解放双手”,无需翻阅厚厚的案件材料,还能解除时空限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坛洛法庭通过“云享法庭”成功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共计12件,全部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

“水果护卫”助力维权

坛洛镇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水果产业发达,种植的瓜果蔬菜品种繁多,一年四季均有产出。同时,在各类政策和现代种植技术的加持下,特色种植业发展迅速,优质沃柑、火龙果、香蕉等农产品产量不断增加。

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引来了各地客商,然而,涉农涉商纠纷也随之增多。针对这一特点,坛洛法庭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作用,打造司法品牌——“水果护卫”审判团队,维护果农、果商的合法权益。

今年2月,在西乡塘区坛洛镇马伦村委会,坛洛法庭“水果护卫”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审理26起香蕉买卖合同纠纷案。30余名村民在家门口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水果护卫”审判团队队员又马不停蹄前往坛洛镇中北村,巡回审理一起柑橘买卖纠纷案,10余名村民旁听庭审过程。

“水果护卫”审判团队自成立以来,已审结65件涉水果案件,标的约1113万元。

“仅靠审判案件来解决纠纷是远远不够的,‘水果护卫’审判团队队员们还要走出去,走到果农中间,了解他们的需求,解决他们的问题。”坛洛法庭庭长黄子祥说。

在柑橘种植园,“水果护卫”审判团队队员们查看柑橘生长情况,了解果农在种植、销售水果过程遇到的法律问题,并一一为其解答;

在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水果护卫”审判团队队员们提醒商户买卖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了解商户的法律需求;

在玉米加工厂,“水果护卫”审判团队队员们询问加工厂是否存在没有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查看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提出法律建议,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借助巡回审判、“云享法庭”等多元模式,坛洛法庭为助力乡村振兴、构建现代特色农业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展。

普法宣传接地气

广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朱某某、许某某垫资收购农户出售的水果。朱某某、许某某支付45万余元后,未付余款。因此,广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2人告上法院。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由黄子祥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但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最终,法院判决朱某某、许某某向广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0万余元。

黄子祥告诉记者,近几年,涉及水果产业的纠纷有所增加,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果农没有签订合同,因此,应向果农进行普法宣传及提供常用的合同范本,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为此,坛洛法庭干警积极深入田间地头、商会开展宣传活动,指导果农学会签订借款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等。

普法宣传接地气,法律知识入人心。人民法庭最大的特点就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解决纠纷。坛洛法庭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作用,给群众送去量身定做的普法宣传“大餐”,让他们在农产品交易的过程中,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广西法治日报)

关键词: 西乡塘区 买卖合同 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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