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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看点!1.3万元赔偿竟让昔日友邻反目成仇!面对僵局,法官选择……

时间:2022-09-14 21:25:43    来源:兵团长安网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这是出自电影《流浪地球》的一句台词,可现实中的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双方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接下来,我们来看这样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当事人双方均有过错 索赔13000元

“法官,我的车就在马路边上停了一下,陈某就从后面把我的车撞翻了,当时我妻子也在车上,直接导致我妻子胳膊骨折。住院期间,陈某不闻不问,现在我妻子已经出院了,找陈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时,他也置之不理,我要起诉他。”8月29日下午,孙某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苏塘人民法庭服务大厅对法官说道。


【资料图】

通过了解案情,法官发现当事人双方均存在过错。孙某在路上正常行驶,到了自己玉米地的边上,突然想看看玉米地的生长情况,也没有注意到后面有车,就刹车停在了马路上。而在后面驾驶三轮车的陈某由于注意力不集中,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加上车速较快,直接把孙某的车撞翻了,造成孙某的妻子胳膊骨折、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由于陈某一直没有给予赔偿,孙某要起诉陈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13000余元。

一方不想赔 一方不想调解 法官皱起了眉头

由于涉及的是团场职工,双方矛盾争议比较大,又是电动三轮车相撞,双方均没有购买车辆保险。因此,双方当事人对于赔偿问题都不肯让步。但是,法官还是耐心地对该起纠纷进行了诉前调解。

调解当天,陈某认为自己存在过错,但是孙某急刹车把三轮电动车停在车辆行驶的马路上也存在过错,而自己车前方的挡风玻璃也全撞碎了,不能说所有的损失都由自己赔偿。而孙某认为,自己即使存在过错,但自己的车不仅被撞坏,而且人也受伤了,自家损失更大。妻子住院期间陈某没有支付任何医疗费用,现在找他赔偿,他还再三推脱不想赔。

看到孙某计算的13000余元的赔偿,覃孟良法官皱起了眉头,医疗费用也就花了3000余元,其余赔偿竟高达10000元,当事人双方一直相持不下,这明显不合理的赔偿,任谁也无法接受,难怪陈某一直嚷嚷着让孙某进行起诉,不愿意再进行调解。

谁叫他不管不问 我就是为了争这口气

找到问题根源,法官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孙某和陈某进行释法明理,对该案进行分阶段调解。

通过第一阶段的调解,由于孙某和陈某的车辆虽受损,但受损情况不是特别严重,针对车辆赔偿问题达成以下协议:各自维修,互不赔偿。孙某和陈某均未受伤,遂不产生赔偿费用。

“即使车辆的损失互不赔偿,陈某也应该对我妻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赔偿13000余元,而且这也是我接受赔偿的最低底线。”

“你妻子住院也就5天时间,住院的医疗费用就3000余元,怎么能产生近10000元的赔偿费用?”

第二阶段调解过程中,关于赔偿问题,孙某一直着重提起自己与妻子的误工费用,且误工时间长达20余天。由于孙某夫妻二人均无固定职业,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当时又不属于农忙季节,孙某妻子实际住院期间不足一周,考虑到孙某对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存在理解误区,覃孟良法官耐心给孙某析理释法,告知其误工费的正确计算方式和标准。孙某表示:“我妻子住院期间,陈某不管不问,着实令人生气,我起诉就是为了争这口气。”

远亲不如近邻 退一步握手言和

孙某和陈某同住一栋楼房,平时关系还不错,出门碰到还互相打招呼。自从撞车事件发生后,双方就互相视为仇敌。通过法官给陈某析理释法,陈某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意赔偿,“平时我还经常帮助孙某家修理电器、管道什么的,可是孙某这次索要的赔偿费用明显不合理,所以自己很生气不愿意进行赔偿。”同时也希望法官依法调解,进行正常赔偿。

看到双方一直未达成调解合意的原因是生气所导致的,法官把双方叫到一起,提出孙某和陈某不妨各自换位思考一下,站在对方的立场去分析、考量利益关系。同时,法官告诉他们“远亲不如近邻”,要珍惜邻里关系,今后的日子才能过得更长久,从而为家庭提供和谐融洽的外部环境。

看到陈某认错的态度也较好,孙某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表示同意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的劝说下,双方握手言和,陈某答应给孙某的妻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6500元,并当即付清。至此,这起涉及邻里关系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也得以圆满化解。

关键词: 当事人双方 医疗费用 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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