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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即时:“零”突破 青海省首例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

时间:2022-07-17 09:28:45    来源:青海法治报    


(相关资料图)

7月14日,记者从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实现了青海省此类案件“零”突破。

秦某身患残疾,在外玩耍时被张某甲哄骗至家中,并与张某乙先后对秦某进行性侵害,后秦某趁二人不备逃离现场。秦某在案发时未满14周岁,因张某甲与张某乙对其的性侵害行为,造成秦某精神严重创伤,经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入院治疗至今未愈。秦某家中经济困难,已无力承担后续医疗费用,张某甲、张某乙在案发后未对被害人秦某给予赔偿,秦某的监护人希望通过民事诉讼索要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因秦某及其监护人诉讼能力较弱,向城中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2022年2月23日,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以张某甲、张某乙涉嫌强奸罪起诉至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并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支持起诉意见。7月6日,承办检察官依法出席法庭,参与矛盾化解及释法说理工作,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名被告人共同赔偿秦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0万元。

在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严淑蓉告诉记者:“通过支持起诉方式帮助未成年人索要精神损害偿,是城中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中的有益探索和实践,也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参与社会治理和凝聚共识的生动写照。”

本案的有效办理,对构建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机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精神损害赔偿 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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