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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管”促“都管”,河南检察机关如何用特别的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

时间:2022-06-10 05:24:29    来源:河南日报    

少年儿童承载着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

河南省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立足司法职能,将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的政策精神贯彻到各审判领域,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监督办案全过程,促进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织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实防线。

加强专业建设,用特别的爱守护“你”

少年审判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

2021年4月,省高院出台文件,加强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目前,全省有182个少年法庭,基本实现了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省检察院2019年成立第九检察部,全面负责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个省辖市检察院均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队伍培养和建设上,注重选用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和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法官和检察官,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

各地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部分地区率先尝试设立少家融合法庭。博爱县法院许良法庭、商丘市睢阳区法院新城法庭、潢川县开发区法庭整合少年法庭和家事法庭审判资源,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为目标,推动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互相促进、融合发展。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9770件、行政案件323件。

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零容忍”,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2333人,提起公诉16804人,法院依法对一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分子给予刑事处罚,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

综合司法保护,给“小苗”全面呵护

“你们的心理辅导很管用,孩子变化可大了,我跟孩子交流也更多更顺畅了……”犯罪嫌疑人小李的父亲感激地对检察官说。综合案件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对小李作出不批捕决定,在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帮教的同时,还向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修复残缺的亲子关系。这纸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诉源治理、彰显司法保护实效的缩影。

近年来,检察机关运用“四大检察”手段,推动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2021年以来立案133件。

各地法院适用从业禁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司法保护措施,为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筑起“隔离墙”。在检察机关推动下,53个“一站式”办案场所相继建立,集依法询问、身体检查、检材提取、心理疏导、医疗康复等功能于一体,有效避免了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

2019年以来,省高院累计救助未成年人102人,发放救助金300余万元。坚持未成年人双向保护政策,在依法追究未成年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法治教育、心理疏导,最大限度矫正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从“我管”促“都管”,共同撑起“保护伞”

河南省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作合作,从“我管”促“都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在省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将“防范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纳入综治考评体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妇联等单位会签了《防范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意见》等一揽子文件,率先在全国多维度、多方位组合推进从业禁止、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

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模拟法庭、编制发放普法口袋书……该省法官、检察干警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带着案件走进校园或通过线上直播,为教师和孩子们送去法律知识,成为青少年的良师益友。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检察机关 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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