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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还款,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这个案例把“拒执罪”一次说清

时间:2022-04-26 11:11:37    来源:新疆高院    

古语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说的就是诚信乃为人之本,失信的人会丧失自己的尊严和名誉。

无视法律尊严和权威的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甚至还悄悄转移财产,试图逃避执行,不过“自作聪明”的他们可跑不了,因为刑法早已规定了“拒执罪”,刑法修正案九也将“拒执罪”进行了完善,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让我们看看这个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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