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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交警查处内蒙古买分卖分第一案!一次记满12分

时间:2022-04-21 17:12:27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一些机动车驾驶人

为了避免记满12分

或者是交通违法过多

自己的分不够扣

通过非法途径

如买分卖分

请他人顶替处理交通违法和记分

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制度的权威性

和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功能

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2022年4月13日,内蒙古乌海市公安交管支队查获买分卖分案件一起,违法人员2人,是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后内蒙古自治区打击买卖驾驶证记分的第一案。

2022年4月13日上午10时许,乌海交管支队在对市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开展监管巡查工作中发现一男子有冒认他人违法的嫌疑,立即指派民警赶赴违法处理窗口,成功查获“卖分”人员方某。经过民警进一步摸排和调查,又将另一名找其“买分”的杜某抓获。

杜某长期通过各类微信群等方式散发买分卖分、代人消分业务广告,通过非法中介服务每笔业务非法获利50-100元不等。此案中,方某在与杜某取得联系后,以1分50元的“卖分费用”与杜某达成合作意向,并于4月6日至13日,先后为3辆异地车辆处理8笔非现场违法,共记10分,非法获利500元。杜某、方某对自己的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违法处罚:

方某“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违法所得三倍罚款的处罚。

杜某“组织他人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违法所得五倍罚款的处罚。

目前,乌海交管支队已将杜某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移交至海勃湾公安分局;将涉嫌其他买分嫌疑线索函件发送至北京、江苏等交管部门。

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

下一步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交管部门会继续加大

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力度

这既维护了公平正义

也教育引导了安全文明驾驶行为

交警提示

平时不要“任性”开车

违法后别想用钱“摆平”

遵章守法、文明驾驶

避免扣分才是王道

(来源:内蒙古交警)

关键词: 违法行为 经济利益 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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